很多企業老闆都自稱歡迎「創新思維」,但現實中其企業文化卻背道而馳。

例如決策權掌控在極少數高層手中、以個人喜好作出指令、鼓勵同事絕對服從上司、封殺任何表達意見的渠道、缺乏與持份者定期交流等等;另有一些企業朝令夕改,規矩因人而異,員工無所適從,均屬妨礙創新文化的大忌。

欲想於企業文化中注入創新的元素,成為一家真實的「創新機構」,企業需要提供孕育「創新的土壤」,就是提供一個合適創新的環境和有利產生新意念的政策。公司上下均須誠心擁有「我們要生存,便必須創新」,人人具備「創新是好、我們與時並進、不墨守成規」的心態。

為要達成這種企業文化,公司最高層責無旁貸。他們既要制訂合適的政策,更須以身作則,言行一致地推廣「企業創新文化」。筆者參考英國標準學院於2013年發表的TS 16555「創意管理系統」標準,建議企業(尤其是其高層)需做到以下數點:

一、支援新點子:提供資源、時間及空間,容許發展新構思。例如不少共同工作空間(Co-working space)的室內環境與傳統辦公室不同,某些企業甚至鼓勵員工在工作間內玩遊戲、打乒乓球,有充足位置及設施讓他們發表意見,討論新意念。

二、意見交流:提供平台讓員工坦然及盡情地發表及交流意見。例如進行創意培訓工作坊、設立員工意見app.、成立創意實施委員會等。

三、獎勵創意:有系統地表揚及獎賞有用的創意,並設立渠道讓這些意念得到分享及宣傳。例如定期頒發工作流程創意獎項,舉辦員工創意發表會,在企業刊物(包括線上線下)發文推介、對外宣傳等。

四、開放及協作:企業的持份者包括投資者、供應商、員工、客戶,以至社群大眾,均鼓勵創意、創新、創作。一家「創新友善」的企業,應要提供溝通渠道,鼓勵所有持份者在互相專重的原則下相互協作,拼發火花,並發表開放的討論。

五、容許異見:讓不同意見得到發酵,某些分歧意見以至爭論性話題對產生新意念非常重要。應要有序地管理(例如禁止人身攻擊、黨同伐異),培育新點子產生。

六、容忍失敗:創新往往缺乏成功先例,具有可能失敗的風險;顛覆一個行業或習慣,更屬高危動作。但不容忍可計算的失敗,就沒有新東西出來。一家「創新友善」的企業,理應把失敗當作學習步驟,從錯誤中演變,漸漸邁向成功。這與互聯網世界中不少企業推出未盡完善產品,同時頻繁「迭代」,逐步接近完美,同出一轍。

從前華人經營生意,不重創新;即使現今,很多中小企業仍是老闆一言堂決策,或是「意見照聽、行動照舊」,對於相悖異見及計算中的失敗,更屬「零容忍」!但在互聯互通、新事物、新經濟一日千里的年代,不少新型企業依賴創意而誕生,市值更多倍高於傳統公司,促使商界認真思考新的經營模式。

我只有一句話,「創新方可生,因循則必敗」。大家不妨檢視一下,閣下服務的公司在上述六項條件中做到多少?是否一家「創新友善」的企業?


作者: 嚴啟明——創意推廣人。全球財智幕僚有限公司(EGN)董事。

本文章曾刊登於2018年5月18日的星島日報之《營銷睿智》專欄

本文章已經獲得作者授權在本網頁刊登